凌河区“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工作简报(第七期)

2019-08-17 08:00:00 来源: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 作者:凌河区重强抓办公室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凌河区“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7月份进展情况报告


  “重强抓”办公室对区直各部门7月份“重强抓”任务进行了月调度,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直牵头单位“月调度”各项任务序时进度情况
  (一)任务变更情况
  任务内容变更:第172项任务(原启动解放小学碧桂园分校建设),为规范公办学校名称使用,结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特将“解放小学(碧桂园校区)”更名为“解放小学(紫明校区)”,该项目后续规划手续均以“解放小学(紫明校区)”名称办理。故,此项任务内容变更为:启动解放小学紫明校区,牵头单位为区教育局。
  (二)7月任务进度情况
  我区现承接省任务87项,市任务70项,区任务16项,共173项任务,从7月份“月调度”的统计情况来看,全区任务落实完成情况较好,总体任务进度较6月份有进一步推进。7月15日按照区委常委郭廓区长的指示要求,对承接的任务进行了去重合并,去重后我区重强抓任务为142项,其中29项任务为重叠任务,剩余57项省任务,42项市任务,14项区任务。
  1.已完成全年任务的有8项,占总数的4.6%。
  本月较上个月新增已完成全年任务4项,分别为:
  第16项(不动产登记5天办结,区住建局);
  第49项(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7%以上,区民政局);
  第87项(城市、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分别提高5%和7%以上,区民政局);
  第161项(及时调增民政特殊群体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7%以上;市特困供养标准按城市低保标准的1.4倍提高,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按农村低保标准的1.3倍同步提高;分散供养的孤儿平均养育标准分别提高5%和7%以上,民政局)。
  2.进展顺利的有161项,占总数的93.0%。
  3.进展缓慢的有2项,占总数的1.2%。
  为第7项(引进国内外资金增长10%,区经济服务中心);第125项(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内资和外资分别增长10%以上,区经济服务中心)。
  缓慢原因:我区外资注册项目少,同时部分投资商减少投资或暂停了部分项目的运营。
  4.尚未开展的有2项,占总数的1.2%。
  第17项(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区发改局);
  第85项(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区发改局);
  尚未开展原因:主要是等待市里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和标准。
  二、存在问题
  1.考核指标节点完成标准不高。从上半年各单位“五个一”方案材料来看,个别单位存在对任务指标重视不够,与上级部门沟通不畅的问题。督考办在收集各单位证明材料过程中,发现仍有部分区直部门和街道上报的材料不全面或不符合省、市督查暗访相关要求。
  2.信息报送积极性不高、投稿质量差。一是会议类稿件多,工作成效、经验做法类稿件少,可用性不强;二是投稿积极性不高,我区仍有许多部门和街道至今投稿数量为0;三是市政府“重强抓”专项行动办公室信息中反映我区工作内容较少。
  三、工作建议
  一是高度关注指标节点。后5个月,希望区直各承接任务单位,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高度重视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分析研判解决存在的问题,将真实可信的第一手任务进展情况报送到区重强抓办公室;各任务承接部门也要对切实存在困难的任务,早发现、早汇报、早解决。
  二是加强与上级部门沟通。区直各牵头单位应加强对任务的调控,强化责任,主动作为。对存在问题的指标,要主动与上级部门及考核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良好顺畅的工作关系,对于任务还不够清晰、任务目前仍未开展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考核部门的意见和要求,多请示多汇报,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三是加大信息报送力度。请区直各任务承接单位高度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围绕各项目标任务,及时总结经验,向区“重强抓”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我区“重强抓”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和典型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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