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精神,现将2017年春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节日期间,各县(市)区、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