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胡俊民、李丹、李屹奎唐雪莲《房屋所有权证》撤销的公示

2019-12-26 08:00:00 来源:锦州市凌河区人民政府 作者:凌河区住建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对胡俊民、李丹、李屹奎唐雪莲《房屋所有权证》撤销的公示


  根据市自然资源凌河分局土地使用性质核查结果,胡俊民房屋建设前的地类为其他草地、园地,李丹房屋建设前的地类为林地,李屹奎唐雪莲(现居住人徐辉)房屋建设前的地类为林地、其他草地,均不是建设用地。因此,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决定对胡俊民的锦凌房权证01字第00001919号《房屋所有权证》、李丹的锦凌房权证01字第00002453号《房屋所有权证》、李屹奎唐雪莲的锦凌房权证01字第00002283号《房屋所有权证》和第00002284号《房屋所有权证》予以撤销。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9年12月26日起至2020年1月1日止。
  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联系:3323033。


凌河区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26日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