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白政发〔2020〕13号
关于印发《白塔区春季开学总体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属各学校、幼儿园(含民办)、民办教育培训学校(机构): 根据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9、10号令和市复学工作通告,结合我区实际,现将《白塔区春季开学总体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春季开学工作。各单位要制定春季开学具体方案,压实责任,落实措施,保障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强化督导检查,认真稳妥、扎实细致做好春季开学各项工作。
白塔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