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19-12-04 08:40:00 来源: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2019124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科拟对辽阳东方钛材锻造有限公司锅炉、加热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322008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辽阳东方钛材锻造有限公司锅炉、加热炉改扩建项目

辽阳市文圣区东京陵街道尖山子村

辽阳东方钛材锻造有限公司

辽宁昌鑫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辽阳市文圣区东京陵街道尖山子村。主要建设工程包括:在公司原有厂房内新建1台燃气加热炉用于生产,在原有厂房外新建1台燃气锅炉用于冬季供暖,同时配置天然气储罐为新建加热炉、锅炉提供燃气,厂区原有电炉仍备用。项目总投资30万元,环保投资4万元。从环保角度分析,认为项目可行。

 

二、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减少建材的露天堆放,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减少噪声污染。

2、施工中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原有化粪池,定期清掏。建筑垃圾、设备包装物及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处理。

3、运营期要求锅炉废气经8米高的烟囱排放,加热炉废气经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污染因子均需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要求。

4、要求锅炉废水全部进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综合利用,不外排,避免对地表水及地下水造成影响。

5、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通过设备底座安装减震垫、设置隔声门窗、鼓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要严格执行《辽阳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的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指标为SO2:0.0645t/a,NOX:0.3016t/a。

三、企业在获得环评批复后应做好如下工作:

1、企业应加强环境管理,成立环保组织,设置专职环保人员,建立和完善各项环境保护规章制度。

2、项目锅炉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同时,如当地政府和环保部门提出实施相关的各项法规和要求,项目单位要按照要求执行。

3、项目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验收工作。

4、你公司在接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和电子光盘各一份)和批复送至辽阳市生态环境局文圣区生态环境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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