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19-12-11 08:43:00 来源: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政府 作者:区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201912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2月11日辽阳市文圣区行政审批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3220089

 

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辽阳东方钛材锻造有限公司锅炉、加热炉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辽文行审发201941号

41号文.pdf


2019.12.11

(报批稿)辽阳东方钛材锻造有限公司锅炉、加热炉改扩建项目(1).docx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