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2020-12-11 08:00:00 来源:辽阳市文圣区人民政府 作者:行政审批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关于2020121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1211日辽阳市文圣区行政审批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请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1211日-202012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19-3220089

 

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项目

 

 

文件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关于辽阳市文圣区铭元炉料加工厂年产10万吨铁精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辽文行审发202073号

【2020】73号文.pdf


2020.12.11

文圣区铭元炉料加工厂年产10万吨铁精粉项目会后修改稿.pdf


相关推荐


解读中国 关注民生 引领休闲
扫码关注中国小康网公众号
ID:chxk365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