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百姓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工作安排,2020年11月初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食品安全检出抽检任务共计49批次。 本次抽样环节包括流通环节、生产环节、餐饮环节,抽样区域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产企业及餐饮店。 本次抽检品类涵盖餐饮食品、炒货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等食品大类。检测项目包括铅(以Pb计)、亚硝酸盐(以NaNO2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阿斯巴甜、三氯蔗糖、糖精钠(以糖精计)、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肠菌群、酸价(KOH)、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叔丁基对羟基茴香醚(BHA)、2,6-二叔丁基对甲酚(BHT)、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沙门氏菌、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霉菌、总汞、无机砷(以As计)、铅(以Pb计)、镉(以Cd计)、铬、黄曲霉毒素B1、酒精度、甲醇、三氯蔗糖、氰化物(以HCN计)、氯霉素、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等指标。 本期公布的49批次样品,48批次合格,1批次不合格,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盘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