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市大东区北关单元、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单元、沈阳市大东区吉祥单元、沈阳市中街东关地区单元、沈阳市中心城区东站单元、沈阳市中心城区万泉单元、沈阳市中心城区新立堡单元等7个地块单元控详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面向社会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公众意见表,并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一、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2)联系人:谢科长 (3)联系电话:024-88219887 (4)邮箱:595513946@qq.com 二、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1、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北关、和睦路、吉祥、东关、新立堡) (1)评价机构名称: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传奇 (3)联系电话:17640067288 (4)邮箱:cqzhang8834@126.com 2、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东站、万泉) (1)评价机构名称:中政国评(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孙丽娜 (3)联系电话:13938848031 (4)邮箱: 2479353316@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考虑项目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调查事项如下:(1)公众对本经开区的开发建设所持的态度;(2)公众对现状环境质量是否满意;(3)公众认为经开区开发建设的主要环境影响。 本公示还将征求公众主要是对区域规划环评书中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及建议,即您认为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合理、可行,措施实施后是否对您的居住环境和当地环境造成影响提出建议和意见,我们将充分考虑到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的下载方式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7个区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电子版下载方式或纸质版报告现场查阅方式 公众可在本网页下方附件下载网络电子版;或至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大东分局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后,通过用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自己的意见或建议,供政府主管部门、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听取参考。如你有任何意见与建议,或者需要索取更加详细的信息,请于公示日10工作日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6日—2019年10月29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