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医疗机构设置公示

2019-11-05 00:00:00 来源:大东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经我局审核,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1)机构名称: 沈阳大东区霍霞获晟口腔诊所

2)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边城街45-1号

3)类别:口腔诊所

4)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5)所有制形式:个体

6)牙椅: 1台

7)服务对象: 社会人群

8)诊疗科目: 口腔科

9)法定代表人:霍霞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经我局审核,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1)机构名称: 沈阳大东悦恩孙微口腔门诊部

2)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一路1-1号7门

3)类别:口腔门诊部

4)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5)所有制形式:个体

6)牙椅:4台

7)服务对象: 社会人群

8)诊疗科目: 口腔科

9)法定代表人:蒋慧 主要负责人:武冠英 

 

公示期: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东区卫健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电话:88219892。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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