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经我局审核,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1)机构名称: 沈阳市大东区霍霞获晟口腔诊所 (2)地址:沈阳市大东区东边城街45-1号 (3)类别:口腔诊所 (4)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5)所有制形式:个体 (6)牙椅: 1台 (7)服务对象: 社会人群 (8)诊疗科目: 口腔科 (9)法定代表人:霍霞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经我局审核,现对拟设置的医疗机构予以公示: (1)机构名称: 沈阳大东悦恩孙微口腔门诊部 (2)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轩兴一路1-1号7门 (3)类别:口腔门诊部 (4)经营性质:营利性医疗机构 (5)所有制形式:个体 (6)牙椅:4台 (7)服务对象: 社会人群 (8)诊疗科目: 口腔科 (9)法定代表人:蒋慧 主要负责人:武冠英
公示期: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大东区卫健局行政审批科反映。 联系电话:88219892。
沈阳市大东区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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