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沈阳市中心城区上园单元、沈阳市中心城区八家子单元等2个地块单元控详规划区域环境影响评价信息面向社会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公众如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公众意见表,并以下联系方式反映: 1、委托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 (2)联系人:谢科长 (3)联系电话:024-88219887 (4)邮箱:595513946@qq.com 2、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北关、和睦路、吉祥、东关、新立堡) (1)评价机构名称:辽宁华一环境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传奇 (3)联系电话:17640067288 (4)邮箱:cqzhang8834@126.com
附件:1、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