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东区扶持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沈大东政办发〔2020〕10号)和《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0年智能网联汽车云应用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经公开申报、初审、第三方机构专项审核,确定沈阳市大东区第二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上云补贴企业名单,现予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 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科电话:88504854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津桥路20号305室 邮编:110042 附件:沈阳市大东区第二批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上云补贴企业名单.xlsx
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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