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常委、副区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 栾峰 负责区政府常务工作。具体负责宏观经济发展、改革创新、项目建设服务、对口合作、财政(含开发区财政)、人事、国资、民族宗教(具体日常事务由区委统战部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三园”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等工作。协管区政府党组的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管区政府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金融局)、区人社局、区应急局、区国资局、区统计局、区民宗局、区社会事务执法中心、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各街道办事处、大东国资集团公司、大东公共事业服务集团公司、大东城建集团公司、汽车城开发建设集团公司。分管管委会财政局。协管区审计局。 负责生态环境、水体综合整治等方面工作;分管区应急管理服务中心、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联系协调生态环境等方面工作。 负责联系协调区人大、区政协,税务、武装、驻军、社保、金融、保险等方面工作。 办公电话:024-885018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