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FAKU 法库县人民政府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2020-11-16 08:00:00 来源:法库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公开选聘法库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2-3名。

  

  二、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热爱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声誉;


  5、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


  6、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法律执业资格证书;


  7、具有完成法律顾问全部职责能力。


  三、主要工作职责


  1、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行为、重要立法项目和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2、及时参与重大项目洽谈、论证、法律咨询;


  3、协助有关部门草拟、修改、审查重要法律文书;


  4、及时参与处置涉及法律事务的重特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


  5、接受委托,参与政府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调解等法律事务;


  6、完成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所需要的相应法治培训任务;


  7、办理县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16日—2020年11月27日。


  五、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地点:法库县人民政府司法局执法监督办公室(县政府B区-B1125房间)。


  六、报名材料


  本人填写报名表2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可登陆法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


  七、审核


  由县政府司法局法制办组织人员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拟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后,向县政府推荐拟聘任人员名单。


  八、聘任


  拟聘任人员名单报县政府审定后,进行公告,县政府印发聘任通知、颁发聘书,聘任期限暂定2年,期满后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九、待遇


  法律顾问为县政府提供法律服务,根据工作情况取得适当的工作报酬。


  联系人:于勇,联系电话:024-87116955。


  

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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