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更换合同制城管执法协管员简章

2019-05-22 20:37:25 来源:和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九久 字号:T|T

和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更换合同制城管执法协管员简章

  经和平区政府批准,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拟更换部分合同制城管执法协管员(以下简称“协管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更换岗位及数量

  沈阳市和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共更换协管员38人,男性,复员退伍军人优先。本次更换人员用于和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开展相关执法协管工作,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具体岗位安排由和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统一分配。入围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二、报名条件

  (一)城管执法协管员报名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6年5月1日后出生);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城管执法协管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基本工资1620元/月,绩效工资7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上1天休1天,提供两餐,统一发放服装,试用期为1个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背景颜色无要求),到和平区政务审批局B座四楼37号“人才服务”窗口报名。

  2.报名地点: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

  3.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至2019年5月22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和平区城市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平区人社局负责监督。体能测试为通过性测试,体能测试不合格不允许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分数不计入总成绩。

  2、测试项目及达标标准:

  项目达标标准

  10米╳4往返跑≤13"4

  纵向摸高≥260cm

  3、注意事项:参加测试人员须穿着运动鞋;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禁止参加测试,隐瞒不报参加测试者,后果自负。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以考官打分去1个掉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为最后得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得分60分以下者不予录用。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用。

  如果面试成绩相同,根据其学历或工作经验以及实际工作需求由招录小组综合评定确定录用人员。

  (四)体检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其直系亲属是否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进行考核。遇有不合格者,按总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录用

  若拟录用人员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对弄虚作假的以及其他影响录用问题并查实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

  咨询电话:31912357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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