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要求,现将中央环保督察组受理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皇姑区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反馈。信函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8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皇姑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6242646 邮寄地址: 皇姑区恒山路25号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皇姑区工作协调组办公室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第一批公示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