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关于申报军工资质奖励的通知

2020-07-13 08:00:00 来源:皇姑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皇姑区各企业、事业单位:

按照市委军民融合办公室的通知要求,落实《《中共沈阳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军民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沈融办发〔2019〕2号),现开展本年度军工资质奖励申报审核工作。

在2019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取得或到期重审通过取得军工资质认证(以发证日期为准)的皇姑区企业(事业单位),需于7月17日下班前,按照《2019年军工资质认证奖励申报指南》的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六份,申请报告首页、承诺书、申请表及证书复印件均盖章,不含附件2汇总表)和电子版光盘一份(含全册盖章后pdf扫描件及word格式申请表、汇总表)报送到区委军民融合办。

地址: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区政府A座13楼工信局

联系人:宋兴阳    电话:86850457

 

 

附件:《2019年军工资质认证奖励申报指南》

2019年度军工资质认证奖励申报指南.doc



 

皇姑区委军民融合办公室(皇姑区工信局)

2020年7月13日  




撰稿人:宋兴阳

审核人:马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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