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沈晚报]建立体停车场 每个泊位最高可补贴8000元

2020-12-15 08:00:00 来源:浑南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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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直升降类机械停车泊位有效地节约了停车空间。 辽沈晚报记者 查金辉 摄

辽沈晚报记者张阿春报道 昨日上午,沈阳发放首笔立体停车设施政府补贴资金——14万元。在沈阳建设公共立体停车场,每个泊位或可获3000元到8000元的补贴。

首次拨付一半

剩50%运营一年后拨付

享受首笔立体停车设施政府补贴金的停车场位于沈河区山东庙街道沈阳日报院内,设有立体泊位40个,属于垂直升降类机械停车泊位,已经在今年8月投入使用。

该停车场投入使用后,停车场投资建设公司向沈河区建设局申请了政府补贴资金,经市区两级审核,该停车场符合补贴政策相关要求,将按照每个泊位7000元的标准补贴28万元,资金将按规定由市区两级分两次拨付,本次是由市级按照50%的比例拨付14万元。剩余50%将在停车场运营满一年后再拨付。

另外四家立体停车场

正在履行拨付审核程序

想要解决停车难问题,避免道路和路侧慢行空间被机动车大量占用,建设立体停车设施是最优方法之一。为解决立体停车设施建设投资大的问题,沈阳市此前出台了相关政策,对满足条件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将给予一定的补贴,补贴金额将根据设备类型分别为每个泊位3000元-8000元不等。

该补贴政策出台后,推动十几处立体停车场开工建设,包含升降平移、垂直循环等多种设备类型,目前已有5家立体停车场开始运营并申请补贴,共计539个泊位,涉及补贴资金170余万元,除本次发放的1家外,另外4家正在履行拨付审核程序,将在审核完成后陆续发放补贴资金。

焦点问答

问:是所有立体停车设施项目都能申请补贴资金吗?

答:不是的,需要满足以下四个要素: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向地上或地下要空间的;接入沈阳市停车管理平台实现大数据共享的;对社会公众开放。

问:补贴资金如何申请发放?

答:符合要求的立体停车场,可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申报资料,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和汇总,统一报送市城乡建设局备案。经市城乡建设局审核通过后,市级政府承担的补贴资金部分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市城乡建设局,由市城乡建设局拨付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执行拨付;区级政府承担的补贴资金部分,由区财政局拨付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执行拨付。独立财税区按区级政府资金拨付方式执行。

问:补贴资金数目如何确定?

答:补贴标准分4个类别,其中单体地上停车楼项目和单建式专用地下停车库项目按照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项目,按照3000-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在单体地上停车楼或单建式专用地下停车库装配机械立体停车设备的项目按照8000元/泊位标准给予补贴,不同时享受其他类别补贴;项目由社会资本与政府财政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按照社会资本占投资额比例给予补贴。

问:补贴资金什么时候发放给企业?

答:补贴款将分两次拨付,并实行计划管理。第一次拨付时间为项目在完成路外经营性公共停车场备案并投入运营后,由市城乡建设局执行拨付50%补贴款;(项目所在区为独立财税区的,按区级政府资金拨付方式自行执行)。第二次拨付为项目运营满一年后,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执行拨付剩余的50%补贴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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