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康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康平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一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康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址:康平县规划九路以南,规划十路以北,东关河以西。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6月20日-2019年7月1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 系 人:王秀江 联系电话:18202462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