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康平开发区辉山配套给水工程项目选址选线: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经济开发区建设性质:新建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680万元,总用地面积0.48hm2,项目建设12座饮用水水井,给水管线总长度为10000米及井房。...
广大企业和群众朋友们:根据《沈阳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号)、《关于康平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工作的通告》、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节后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下发的关于《网上办事“不见面” 聚力同心“防疫情” ——致广大企业和市民朋友的倡议书》及《关于沈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暂停线下业务办理 实行“网上办”的通告》等各级有关文件及规定的要求和精神,县政务服务中心作为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了严格防控疫情在我县的发生和扩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康平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月3日--2月9日,暂停线下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
为积极应对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本着“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一事一策”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经沈阳市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工作人员。...
根据康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康平县农业农村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康平县扶贫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精神,经康平县司法局审核确认,康平县农业农村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康平县扶贫中心)受康平县农业农村局委托,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主体类别为委托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康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12月份养殖场自配料监测结果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康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12月份瘦肉精抽检结果予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康平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12月份监督执法检查结果予以公告。...
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沈农发[2019]27号)和《康平县2019年休闲农业采摘园区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康农发[2019]38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经聘请第三方专家综合评定,现将拟认定的4家市级休闲农业标准采摘园单位名单向社会公示,限期征求意见,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