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19号令精神,精准落实医疗机构的各项防控措施,切实扎紧风险笼子,辽中区卫健局按照市卫健委《关于妥善组织医疗机构复诊的通知》要求,对区内已关停医疗机构开展复诊查验工作。 区卫健局对申请恢复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隔离室设置、发热病人信息报送及转运、医疗垃圾收送及转运、医务人员是否掌握重点风险地区、院感培训等情况。对未达到复诊要求的医疗机构责令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通过再次验收合格方可恢复诊疗活动。 区卫健局要求各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院感防控管理,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尤其是农村基层医疗机构,要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发挥好疫情防控的“哨卡”作用。
拟稿人:李治纯 审核人:张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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