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疫情防控公告

2021-01-06 08:00:00 来源:新民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体防控策略,更好地保护广大市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021年1月4日9时40分以后乘坐过辽A5V97P网约车或与我市已发现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市民朋友,请尽快主动与所在地的市区(县)两级疾控中心联系,并配合当地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乘坐专用的车辆,前往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如隐瞒不报,造成不当后果将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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