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2019-06-08 09:22:47 来源:于洪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关于发放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56号)相关规定,我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间共有1家企业的1名毕业生符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9,706.69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4,628.58元,医疗保险补贴4,963.10元,失业保险补贴115.01元。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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