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56号)相关规定,我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间共有1家企业的1名毕业生符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9,706.69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4,628.58元,医疗保险补贴4,963.10元,失业保险补贴115.01元。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2日 |
关于发放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根据沈阳市人社局、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企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14]56号)相关规定,我区2017年8月至2018年7月期间共有1家企业的1名毕业生符合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社保补贴,相关资料已审核合格。补贴资金合计9,706.69元,其中养老保险补贴4,628.58元,医疗保险补贴4,963.10元,失业保险补贴115.01元。 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