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历史沿革

2019-06-06 15:41:15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清顺治十年(1653年),清朝颁布"辽东招民开垦令",由山东、河北移民移入区境内北陵乡一带形成村落。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2日,沈阳市、县全境解放,市政府成立市郊办事处,下设区,于洪境内有马三家子区。1949年,于洪境内成立马三家子区、沙岭区人民政府,共94个行政村。1952年,于洪境内设马三家子、沙岭堡、平罗堡、潘建台4个区。1954年,沈阳市政府决定,成立沈阳市南郊、北郊、东郊、西郊区人民政府,西郊区接管原铁西区杨士一带村屯。1964年,辽宁省委决定,划出沈阳市铁西区所辖的于洪、大兴、沙岭、杨士、翟家、大潘、高花、彰驿、中朝公社及隶属皇姑区的北陵、造化、马三家公社组建新的行政区----于洪区。1965年划入新城子区的平罗公社,并将北陵公社划分为北陵和陵东公社。1970年将原沈阳市光辉农场析为一场两社时再划入老边、解放两个公社。1999年于洪区撤销翟家乡,造化乡、彰驿站乡,设立翟家镇、造化镇、彰驿站镇。

  2001年6月4日,撤销高花乡,设立高花镇。2002年5月,沈阳市人民政府批准,铁西区和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合署办公,设立铁西新区(不是正式行政区)。将于洪区沙岭镇、于洪乡、杨士乡、大青中朝友谊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划为铁西新区管理。2002年12月13日,辽政[2002]323号批复:1、撤销于洪乡,设立于洪街道办事处。2、撤销杨士乡,设立杨士街道办事处。3、撤销北陵乡,设立北陵街道办事处。4、撤销陵东乡,设立陵东街道办事处。5、撤销沙岭镇,设立沙岭街道办事处。6、撤销解放乡、老边乡,合并设立光辉乡。2003年8月于洪区的翟家镇和大青中朝友谊乡在建制上划归铁西新区代管。调整铁西新区行政区域,已划归铁西新区的原属于洪区沙岭镇、于洪乡、杨士乡的部分行政区域(即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划归铁西新区大青中朝友谊乡。2005年于洪区辖9个街道、7个镇、1个乡、1个民族乡。2007年1月19日,辽宁省政府(辽政[2007]18号)批准:同意撤销于洪区翟家镇、大青中朝友谊乡,设立翟家、大青中朝友谊街道办事处(实际由铁西新区代管)。2010年2月28日,根据《沈阳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行政区划局部调整的决定》:于洪区把陵东街道黄河北大街以东土地和北塔街道划出,辖12街道。(刘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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