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3月23日清河区医保局召开会议,在全局及经办机构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度》。 信访首问责任制明确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负责接待或调查了解工作人员为信访首问第一责任人,首问人对工作职责范围内可解决的事项,应立即给予解决,不得推诿。不属于自己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或无法现场处理解决的,应告知上级或指引对方到相关职责部门处理,并全程跟进事项办理情况。 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是进一步改进医保工作作风,提高医保业务办理工作效率和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满意度、规范工作程序的有力举措,同时也能杜绝和纠正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不负责任、推诿扯皮现象,做到以制度促进规范,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防止问题久拖不结,敷衍塞责,杜绝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医保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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