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知 银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辽环函[2019]53号)、铁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通知》,决定解除省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黄色预警III级响应。 目前,我市AQI48空气质量优,经气象会商,未来几天出现重污染过程可能性较小,已达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解除条件。依据《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州区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决定从2019年3月6日12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III级黄色预警,转入常态管理。 联系人:董勐 联系电话:13804109119 74853015(办公) 银州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9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