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我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管理,提高我区公共餐具卫生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切实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根据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蓝盾系列专项行动”健康相关产业行业监督检查(第3号行动)的通知》(营卫函〔2020〕37号)要求,区卫生健康事务中心于4月1日对辖区内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查。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防控责任落实情况。疫情防控体系、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员工健康台账、工作环境整洁卫生和定期消毒、工作场所的通风换气等、餐具饮具出厂记录检验制度等。 二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管理监督检查。包括厂区环境与布局要求、生产区卫生要求、设备要求、物料仓储和运输要求、生产过程的卫生要求、卫生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卫生要求、档案管理等内容。 二、对存在问题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在本次监督检查中,对餐消企业负责人及职工进行了现场培训与指导,实地培训内容包括:厂区环境与布局要求、生产区卫生要求、仓储和运输要求、卫生质量管理体系,人员卫生要求、卫生档案管理等。 对餐消企业存在加工流程布局、更衣室、成品库设置不合理及消毒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单位进行了现场指导,要求企业内部明确整改任务目标,严格落实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规范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工作行为规范化,对企业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与措施,要求限期整改。 通过卫生监督员的现场培训与指导,使得厂区加工工作人员整体卫生知识有了很大提高,切实解决了从业人员对卫生知识缺乏的实际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