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站前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解读

2018-08-10 14:08:00 来源:营口市站前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发展,食品安全逐渐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话题。201510月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20185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2018年辽宁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辽政办发〔201819号)。为切实统筹落实好我区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区政府食安办组织起草了《2018年站前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二、《重点工作安排》主要内容

《重点工作安排》主要从七大方面提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夯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深入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完善食盐专业化监管体制。二是聚焦突出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净化农业生产环境,强化种养环节源头监管,加大农产品整治力度。三是坚持风险严控,狠抓主体责任。严把农产品准出、准入关口,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加强抽检监测工作,加强重点品种风险控制,加强农村和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四是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完善行刑衔接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五是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加快推进食品相关行业发展,推动冷链物流健康发展,提升进出口食品安全水平,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示范行业、示范企业创建试点工作。六是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普法和教育工作,提升社会共同治理水平。七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体系。推进制度保障体系建设,规范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科学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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