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人指定账户为:荔波县投资促进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荔波支行 账 号:2405043109026400968 (二)经审核,对具备申请条件的,招商人于2016年9月8日17:00前确认其投资资格,并安排具体的谈判时间进行谈判。 (三)公告期满后,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投资人,根据项目招商相关法规组织评委进行谈判,按照《荔波县城乡环卫、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招商评分表》(详见附件)对各投资人进行评分,选择得分最高者作为荔波县城乡环卫、垃圾处理一体化项目投资人。确定的最终投资人与荔波县人民政府签署《荔波县城乡环卫、垃圾处理一体化(BOT)特许经营协议》。 八、报名地点:贵州省荔波县投资促进局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荔波县人民政府网 十、咨询人:谭先生:13765476677 十一、报名联系人:韦先生 0854-3527003 十二、特别告知事项 (一)本项目报名后,由申请人对项目进行策划,并在七日内提交项目合作方案。 (二)本公告未尽事项及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特许经营协议中另行约定。 荔波县人民政府 二0一六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