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黎城县人民政府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一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刘慧斌同志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同时免去:
李旭峰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特此通知
黎城县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