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经黎城县人民政府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九日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免去:
郭黎明同志的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邵军同志的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黎城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