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提供疫情防控线索人员给予奖励的通告

2020-02-13 17:00:00 来源:黎川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当前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关键时期,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全县城乡居民积极参与,互相监督,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提供防控疫情有效线索的人员给予奖励,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发现与公布的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在潜伏期内未到集中医学观察点隔离观察的人员,经调查属实,给予举报者每人500 元的奖励。

二、发现湖北(武汉)返乡或来黎人员且乡(镇)、村(社区)两级尚未掌握人员信息的,经调查属实,给予举报者每人300 元的奖励。

三、反映的线索人员中存在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再给予举报者每人 300 元的奖励。

四、发现城乡居民有打麻将、聚餐等聚集性活动的,经调查属实,给予举报者每人 100 元的奖励。

五、如发现居住的乡(镇)、村(社区)、工作单位同事或熟悉的人员,有上述情形的,请积极向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举报,举报电话:0794—7522332;13907045045,杜先生。

六、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举报电话后,交由反映的线索人员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核实,并由该乡(镇)政府负责兑现奖励。

七、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调查核实,并严格保密举报者的相关信息;对擅自泄露举报者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其施行,至上级明确的疫情防控结束之日废止。

黎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 年 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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