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省妇联、省财政向我区本级下达了一批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妇女儿童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行指〔2018〕72号)和省妇联对项目资金的使用要求,区妇联决定公开向社会购买临川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预算金额:40000元 二、供应商要求: 1.在抚州市范围内登记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经国家批准免予登记,在抚州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工作队伍,致力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社会组织; 2.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及承担了公益岗位的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 3.暂未在民政等部门登记但已经开展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服务项目的社会力量,经认可,鼓励并为其创造条件加快注册登记。 4.依法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内部管理、财务、监督等制度;有提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能力;有依法纳税等良好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具备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5.本年度已获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类基金会等资助项目的组织,不得以同一项目重复申报。 6.承接主体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实施。 三、服务内容: 1.乙方每个项目配备至少1名法律专业,1名心理咨询专业其余人员须有从事社工工作经验。(其中至少1名为中级社工师或具备相关工作经验)。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组织策划、管理协调能力。 2.落实能满足项目服务功能的场室。 3.有适当合理的服务数量。根据服务对象实际设计工作计划。 4.服务数量要求 1、维权法律服务: (1)通过窗口、电话、网络等方式接受妇女咨询,做好登记、接待、建档等工作。接受咨询服务不少于60人次。 (2)通过自办、合办或委托办理等形式为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或帮助,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服务不少于15个。 2、婚姻家庭纠纷专业调解服务: 纠纷调解:由专业工作人员或专家志愿者对家庭纠纷进行调解,可联合当地基层妇女维权调解组织等机构,完成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服务不少于20个。 3、维权心理辅导服务: (1)由心理咨询师、社工师或相关专业人员提供教育性、支持性或治疗性的维权心理辅导。提供心理辅导15人次。 (2)组织有相似问题或相似经历的妇女开展小组活动。不少于4场。 4、普法宣传: (1)宣传活动:开展与妇女相关的法律政策、婚恋指导、维权技巧、就业创业、家庭教育等宣传活动。不少于4场,其中法制主题宣传不少于2场,受益群众不少于5000人。 (2)宣传教育课:面向基层妇女群众开展综合性的专题讲座,其中法律讲座不少于2场,受益群众不少于1000人。 5.咨询电话:0794-8441273 四、询价截止时间及所需资料 《报价文件格式》(见附件)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并于2019年12月18日下午5点前递交至临川区妇联。 临川区妇女联合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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