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医疗保障局关于疫情期间医保工作告示

2020-02-01 12:32:00 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广大参保群众:

疫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2020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疫情面前,临川医保人站在前线、竭尽全力,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为了减少广大参保群众出行,有效切断传播途径,避免不必要的人员流动和接触,确保广大参保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疫情期间有关医保工作敬告如下:

一、省医疗保障局与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确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实行免费救治,对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负担部分,先由就医地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再由该定点医疗机构汇总后报同级卫生健康部门,由同级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发起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全额补助,实施综合保障。

二、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办理:

1.通过电话0794-8449433人工办理(提供患者姓名,身份证号,入院时间,外地就诊医院名称)。

2.通过临川医保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发送异地就医备案表办理(可通过公众号发送“异地就医”弹出异地就医备案表及填表注意事项)。

3.通过手机短信发送相关信息至医保局工作人员15707003685(周婉茹)办理。

4.通过各乡镇医保工作人员转交或到区医保窗口直接办理。

三、办理医疗报销可通过如下途径办理:

1.职工医保报销请将有关资料(疾病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发票、费用清单的盖公章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农业银行帐号复印件、电话号码)寄送至临川医保局周蕾(15179401421)。

2.城乡居民医保报销请将有关资料(疾病证明书或出院记录、发票、费用清单的盖公章原件以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银行帐号复印件、电话号码)寄送至各乡镇医保所或临川医保局周蕾。

3.急需办理医疗报销的请携带相关资料直接到区医保局窗口办理。

四、参保可通过如下途径办理:

1.城乡居民参保可通过“江西省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临川医保”公众号、微信支付或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办理。

如遇到参保方面的问题请电话联系医保局工作人员:

邹德才 13979407559

章佳  18979483673

阮佳文 15622875114

2.企业参保请联系18279446705(周文静)办理。

3.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请联系13779407559(邹德才)、18970485527(邓诗梦)办理。

五、需要办理慢性病的请将有关资料寄送至医保局工作人员15907045673(徐冬琴)办理。

六、如急需到医保窗口办理相关业务的请务必带好口罩等防护措施,配合做好体温监测,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负责。

(备注:临川区医保局地址:临川大道45号)

临川区医保局恭祝全区人民新年大吉,阖家安康!

临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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