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6号

2020-02-07 14:20:00 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区直部门:

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城市社区、农村村庄、酒店行业逐户上门、逐一登记、每日电话随访制度的通知》(抚新冠指办电〔2020〕64 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实做细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

一、进一步加强排查。各乡镇场、街办在前期已排查基础上,继续做好重点人员、重点行业全面彻底排查工作,再来一次地毯式、拉网式排查,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全面摸清人员基本信息及相应身体状况,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底数清、情况明、反应快。排查后,每日电话随访,直至疫情防控结束。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各乡镇场、街办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落实,压实排查监测工作责任,确保排查、监测、预警、防控等工作落实到位。根据摸排情况及时更新完善辖区内湖北(武汉)输入人员台账,确保信息准确详实。形成《村(社区)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酒店住宿人员健康信息采集表》《村(社区)人员、酒店住宿人员健康信息汇总表》后由网格管理员、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签字上报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并报挂点区四套班子领导。

三、进一步联防联控。各乡镇场、街办要根据摸排人员情况做好管控措施,按封闭式管理落实好管控责任。对排查出来的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就近送发热门诊就诊;暂无症状、有明确流行病学接触史的,一律集中医学观察;暂无症状、从湖北返抚来抚未超过 14 天的人员,在卫健部门指导下做好居家留观。

此令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 (部门)执行,不得有误;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临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0年27

来源:临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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