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令第26号

2020-02-17 19:28:00 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更好地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根据省防控应急指挥部第14号令,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除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命令决定实施封闭式管理的城市小区、农村村组外,对其他实行流动性管控的城市小区、农村村组,进出人员和车辆分别进行必要的体温检测和消杀后,一律予以放行,不得限制人员和车辆通行。

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取消因疫情防控对各类企业、建设项目复工复产的批准手续,复工复产改为报备制。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只需提前24小时将疫情防控方案报备。在工业园区的,向工业园区管委会报备;工业园区之外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三、返岗员工需提供健康证明的规定已经取消,各地、各企业要严格执行。

四、返岗时,除来自湖北、温州等重疫区人员外,对其他地区的务工人员在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后,一律取消隔离要求。

此令自2020年2月17日14时起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各相关单位(部门)执行,不得有误;区防控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专项工作组依职责抓好落实并加强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临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来源:​临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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