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重点人群电子通行证健康码管理的公告

2020-02-28 15:02:00 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国务院《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做精做细我市复工复产复建复商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发挥智慧管理平台作用,强化对重点人群的分类预防管控,打胜疫情防控阻击战、打好经济发展推进战,经市新冠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优化调整重点人群电子通行证红、橙、黄、绿四色“健康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红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1.红码管理对象。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

不明原因发热的重点留观病例;

疫情高风险地区[湖北省及抚州市外其他高风险县(市、区)]来抚返抚人员;

其他需要纳入高风险管理的人员。

2.管理措施。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出院后送到属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无异常的转为绿码管理。

(2)不明原因发热的重点留观病例应当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至符合出院标准,出院后转为绿码管理。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疫情高风险地区[湖北省及抚州市外其他高风险县(市、区)]来抚返抚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满后无异常的转为绿码管理。

二、橙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1.橙码管理对象。

近14天市外疫情中风险地区来抚返抚人员;

实施硬隔离的小区楼栋单元居民;

其他需要纳入中风险管理的人员。

2.管理措施。隔离观察14天,每日两次检测体温,做好隔离防护措施,减少和他人近距离接触,并第一时间向所在企业、单位或居住地村(社区)报告。14天内有异常的,转为红码管理;14天后无异常的,转为绿码管理。

三、黄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1.黄码管理对象。非上述类别但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

2.管理措施。实行居家留观,配合发热门诊报送身体状况,治愈后转为绿码管理。

四、绿码管理对象及措施

1.绿码管理对象。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红码、橙码、黄码管理以外的人员。

2.管理措施。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五、管理要求

1.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电子通行证健康码管理情况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压实各方责任,确保电子通行证健康码登记申领全覆盖、无死角。对不及时申报红橙黄码电子通行证,或不如实填写、不配合疫情管控,违反有关防控规定的,一律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2.迅速落实管理措施。所有来抚返抚人员要根据《关于在抚州市公共场所实行电子通行证出行的公告》(抚新冠指发电〔2020〕6号)文件要求,及时主动通过“抚州市人民政府” 微信公众号菜单“健康登记”一栏中的子菜单“电子通行证”或“抚州发布”微信公众号菜单“疫情防控”一栏中的子菜单“电子通行证”等方式免费注册申领通行证。市外疫情高、中风险地区来抚返抚人员到抚后,要第一时间报告所在的企业、单位或村(社区),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和信息报送工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对来自市外疫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将其送至属地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来自市外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落实14天隔离观察管理。

3.严格执行验证通行。各类公共场所责任单位、法人代表、所有权人或实际使用人(经营者),是实施电子通行证核验的责任单位(人),要严格按照电子通行证健康码分类规定,对出入人员严格进行验证通行,凡未申领电子通行证或持红、橙、黄码电子通行证人员不得出入公共场所,促进全面形成“凭证有序活动、无证寸步难行”的全民全方位疫情防控格局。

4.强化监督检查。全市工信、商务、农业农村、住建、市场监管、卫健、房管等职能部门要将各类公共场所核验电子通行证情况,纳入行业监管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电子通行证核验的,依法严肃处理;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在实行电子通行证健康码管理过程中,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停用时间由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另行公告。

抚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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