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通行证申领应用和管理的新要求

2020-03-06 21:46:00 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切实加强重点人群电子通行证红、橙、黄、绿四色“健康码”管理,把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加快恢复经济社会发展秩序,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电子通行证申领应用和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压实县(区)属地责任。各县(区)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电子通行证健康码管理情况负总责;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主抓落实,负责统筹协调,加强监督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原则上每个拥有微信的居民及来抚人员都须自行注册,生成个人电子通行证二维码。没有微信的老人和小孩,须由家人或社区(村组)工作人员代领电子通行证,再将申领成功后得到的通行证核验码提供给老人和小孩使用,或用纸条方式抄写老人和小孩的身份证号码随身携带。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各县(区)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遵循“宁可重复、不可遗漏”原则,指导行业有关人员及时注册申领电子通行证,督促红橙黄码人员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每日将红橙黄码人员申领电子通行证最新情况收集汇总经县(区)政务信息办(信息中心)上报至市政务信息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负责督促本单位干职工主动申领电子通行证,及时报送红橙黄码人员信息至同级政务信息办(信息中心),并积极协助挂点社区做好居民电子通行证推广使用工作;市级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县(区)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做好电子通行证申领应用和红橙黄码人员信息收集、报送、更新工作,并按照部门职责要求,收集市本级有关人员申领电子通行证情况报送市政务信息办。

市、县(区)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1.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人员,不明原因发热的重点留观病例,实施硬隔离的小区楼栋单元居民,发热门诊患者信息等由卫健部门负责;

2.药店、小餐饮店、小食品店等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工业园区内企业等由属地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

4.工业园区外工业企业及市直规上工业企业等由工信部门负责;

5.建筑施工企业及建筑工地等由住建部门负责;

6.粮油加工企业、重点项目等由发改部门负责;

7.农业企业等由农业农村部门负责;

8.农贸市场等由城管部门负责;

9.商场、超市、理发店等由商务部门负责;

10.汽车站、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等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12.物业公司、售楼部、中介机构由房管部门负责;

13.旅游景区景点、星级酒店、影院、ktv、网吧等文化娱乐场所等由文广新旅部门负责;

14.星级以下宾馆酒店、境外来抚人员等由公安部门负责。 

三、改进公共场所卡口核验方式。3月5日后,在继续执行测量体温要求的基础上,由原来的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在卡口逐一扫描群众电子通行证健康码方式,改为群众微信自行扫描卡口专属二维码,避免人员扎堆,提高通行效率。全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居民小区、村组、学校、医院、企业、农贸市场、劳务市场、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门店、药店、火车站(候车室)、汽车站(候车室)等人流较大的公共场所均须登陆电子通行证系统,自助申报填写信息点(卡口)信息,完成信息点的注册,取得信息点二维码(注册指南见附件1),打印张贴至卡口适合处,供群众扫码进入。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要制作抚州市防疫电子通行证使用指南易拉宝,以便群众理解使用。各级各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点二维码注册的宣传和推动,确保全市所有公共场所“一卡口一码”,实现全覆盖。

四、严格执行核验通行。3月5日后,全体居民自行使用微信“扫一扫”扫码信息点(卡点)的核验二维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完成核验通行。没有微信的老人和小孩,由卡口工作人员使用微信在“工作人员端”录入电子通行证代领成功后的核验码或身份证号码,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完成核验通行。对于体温异常人员,由卡点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带至应急隔离区域,按程序报告、处理,由专人专车送至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并在工作人员端扫码并完成异常体温人员上报登记。各级各主管、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信息点二维码使用的抽检和督导,纳入行业监管内容,发现问题立即处置,保证核验到位。

五、切实强化督查检查。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组负责,对电子通行证申领、应用、核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


2020年3月4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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