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湖北来抚返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的公告

2020-03-28 09:14:00 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江西省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引》及“赣通码”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湖北来抚返抚人员健康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湖北来抚返抚人员入抚前,应当提前3天由其本人、近亲属或接洽单位将其身份信息、出行时间、始发地、目的地、健康状况、出行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通过所在社区(村组)向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

二、社区(村组)干部、医护人员和其亲属要落实“三对一”定人定责联系责任,确保按要求做好免费核酸检测服务和相关管理工作。

1.对来自湖北低风险地区、“赣通码”为绿码、体温正常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引导至属地集中观察点进行核酸检测,做到无缝对接、安全有序。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出行和复工;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对来自中风险及以上地区人员和“赣通码”为红黄码的,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食宿费用自理),隔离期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出行和复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对前期来抚返抚,现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自湖北低风险地区、持“赣通码”绿码人员,由属地进行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出行和复工;检测结果为阳性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规范进行咽拭子采样检测,确保“随到随检、不漏一人”,同时加强对集中观察点采样室等场所的消毒管理,经常预防性消毒,防止交叉感染。

四、加强对湖北来抚返抚人员的人文关怀,做好正面宣传和引导,及时回应相关人员的关切和诉求,让其安心回家、舒心返岗。

五、各县(区)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压实属地责任,对湖北来抚返抚人员做到点对点对接。对不提前报告、故意瞒报、谎报,或拒绝执行上述规定的人员,依法严肃处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原有关要求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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