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转发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振我市文化旅游消费的通知

2020-04-10 15:35:00 来源:临川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临府发〔202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垦殖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振我市文化旅游消费的通知》(抚府字〔202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0年4月10日

抚府字〔2020〕9号

抚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振我市

文化旅游消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抚州高新区管委会、东临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打好“组合拳”提振旅游消费的通知》(赣府明〔2020〕5号)文件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着力营造良好文化旅游消费环境,引导广大市民游客健康放心出游,加快振兴我市文化旅游消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周末弹性作息。今年二季度,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周末2.5天弹性作息(周五下午合并周末时间),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周末外出休闲度假旅游。弹性作息时间内,各机关、事业单位要合理安排带班领导和工作力量,保证工作正常运行,不得因实行弹性作息而影响工作,降低工作效率。

二、实行景区门票优惠。2020年4月至6月份期间,全市4A级以上旅游景区和5A级以上乡村旅游点,对进入景区的游客实行半价优惠(周末、五一等节假日除外)。

三、发放千万元旅游消费券。由政府出资、企业配套,发放1500万元电子文旅消费券(发放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用于抚州市景区门票、二次消费、景区自营餐饮、民宿、演艺等消费,本消费券可与云游江西消费券叠加使用,鼓励广大市民游客积极参与文化旅游消费。

四、组织工会会员游抚州活动。把开展旅游消费作为各级工会“抗击疫情、助力内需”活动的重要内容,鼓励各级工会组织将职工在抚州本地旅游消费纳入工会福利发放范围。

五、出台旅游奖补政策。在《抚州市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励办法》(抚文旅〔2020〕1号)基础上,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出台本地各项文化旅游扶持奖励政策,全力推动文化旅游市场复苏。

六、开展营销推广活动。依托特色资源,组织开展“江西人游抚州”“大觉山漂流节”“寻梦之旅”推介等活动,确保全市旅游“月月有活动”“场场有主题”。开辟夜游产品,培育一批夜间演艺精品,打造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策划推出市民游客最喜爱的旅游产品和旅游线路评选活动,引导市民游客采取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微团游等方式健康安全出游,不断提升游客参与度和满意度。

七、提升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各地要完善旅游要素,畅通消费链条,严格落实景区最大承载量制度,强化安全生产,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畅通旅游投诉渠道,提高游客满意度。推动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馆延时服务。市、县(区)各类新闻媒体要围绕促进旅游消费,多角度、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宣传报道,及时刊播报道各地各景区拉动旅游消费的亮点和成效,充分宣传推介消费热点,努力营造旅游消费良好氛围。

2020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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