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医疗保险管理服务能力,规范诊疗行为,优化窗口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按照文件要求,对一些政策进行了调整如下: 一、异地就医人员不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支付比例下调15%。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确保基金安全的通知》(晋市医保发〔2020〕16号)文件要求,异地就医人员不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随意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下调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城乡居民和城镇职工在原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下调15个百分点,4月1日起执行。 异地转诊手续办理流程: 1、就医人员年度内第一次异地转诊就医:需提供我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晋城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填写转院理由,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到医保中心备案登记开通网络直报。(特殊原因不能即时到中心备案的,可通过打电话或微信备案,上传《晋城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备案表》照片,确认后即可开通网络直报。) 2.一年内连续转诊人员:同一疾病连续住院治疗人员,第二次以上住院可直接通过电话或网络上传相关住院材料进行备案,出院时即可直接报销。 3、急诊就医人员:可凭借本人急诊手册或诊断证明打电话并网络上传入院手续,出院时即可直接报销。 4、异地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长期务工人员、异地上学学生,凭借居住证明、工作证件或学生证、诊断证明,打电话并网络上传相关入院手续备案,出院即可直接报销。 注意:1.转市外就医首次备案城乡居民需持社会保障卡到医保中心进行读卡确认;城镇职工省内转诊备案无需读卡。跨省就医人员首次就医需持社保卡到医保中心进行系统升级。 2.没有直报的患者,出院后携带以下资料到医疗保险事务中心办理补偿手续:①就诊医院出院证/诊断证明书;②医药费用汇总清单;③统一收费收据;④病历复印件;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转诊转院审批表及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无此手续支付比例下降15%);⑦城乡居民提供农行卡或工行卡(本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职工提供农行卡(本人或代办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 二、落实门诊大病长处方政策常态化。疫情期间的长处方政策实现常态化,对于用药明确且长期服药的门诊大额疾病患者,在保障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医生可适当根据病情增加用药量,处方用药量延长至2个月(药品最小包装超过规定天数的除外),最长可放宽到3个月。 2020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