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处罚情况:灵石县环保局于2018年9月2日对灵石县延兴煤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灵环责改字二〔2018〕10号)并处以罚款1万元。
整改措施:灵石县延兴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9月2日立即对露天堆放的原煤进行了绿网苫盖。
完成情况:已完成。
灵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