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汾渭平原强化督查第一轮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示报告

2018-10-10 22:05:33 来源:灵石县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邓丹凤 字号:T|T

  处理处罚情况:灵石县环保局于2018年9月2日对灵石县延兴煤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灵环责改字二〔2018〕10号)并处以罚款1万元。

  整改措施:灵石县延兴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9月2日立即对露天堆放的原煤进行了绿网苫盖。

  完成情况:已完成。

  灵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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