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举报“地条钢”违法生产企业的通告 “地条钢”一直是国家要求淘汰和严厉打击的对象。2017年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要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做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彻底排查取缔“地条钢”的紧急通知》(冀机发900号)和邢台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邢淘汰办[2017]15、[2017]16号)通知要求,将依法依规彻底取缔“地条钢”做为钢铁去产能的首要任务。为始终保持打击“地条钢”的高压态势,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打击“地条钢”举报机制,特通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地条钢”生产企业。“地条钢”的定义是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的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二)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异地转移或复产。已取缔的“地条钢”生产企业,将生产设备异地转移或转移后复产的。 (三)名不符实,打着铸造企业的幌子,违法生产“地条钢”的企业。 二、举报处理流程 县发改局(工信)负责受理群众举报,在1个工作日内填报完成《“地条钢”违法生产举报线索交办单》,转被举报企业所在乡镇(区)政府(管委会),由所在乡镇(区)政府(管委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举报企业的调查、处理和反馈工作。 三、举报方式 来电、来信和来访均可。 举 报 电 话:85609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