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自2017年4月1日开始至4月16日结束。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问题、意见、建议,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临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来访、来电、来函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需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用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0—7888102
单 位:临漳县综治办
临漳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7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