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尧县财政局关于发布政府性基金目录的公告 为推进普遍性降费,控制乱收费行为,降低企业制度性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改善全县营商环境,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18号)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冀财税【2017】12号)我们重新编制了《隆尧县执行的政府性进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 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的征收范围、标准和执行期限等,要严格按照《目录》中注明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凡未列入《目录》范围的项目,一律不得执行,缴款人有权拒缴。待省厅公布新的目录清单后,我县将随时调整更新《清单》内容,并实时更新公布,动态管理。 隆尧县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