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就业岗位的通知》(邢人社发〔2019〕18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之规定,结合征求隆尧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隆尧县发展和改革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经初审,隆尧县第四批1家企业符合返还失业保险费相关条件。...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和监督,根据《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2〕第4号)规定,依托“邢台法治在线培训考试系统”,全县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人员统一时间、统一题库,于2019年11月9日参加了公共法律知识网络在线考试。...
隆尧县人民政府关于企业投资“承诺制”项目承诺情况公示 ...
为加大我县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力度,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根据邢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邢台市公开招聘大学生村医实施方案》的通知(邢卫〔2019〕6号)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13名村医。...
为充分吸收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民生实事更加顺应民意、反映民情、贴近民需,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2020年度十件民生实事。...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和民政部《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现对我县未按规定年检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予以通报公告: 一、社会团体 (一)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2018年度年检的14家社会团体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责令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县民政局按规定接受补检,否则视为2018年度“年检不合格”,名单如下: 1、隆尧志愿者服务协会 2、隆尧县香梨协会 3、隆尧县泽阳园农业科技开发协会 4、隆尧县泽畔抬阁协会 5、隆尧县工艺美术协会 6、隆尧县红木协会 7、隆尧县尹村镇志愿者协会 8、隆尧县大张庄乡手工艺老粗布协会 9、隆尧县大张家庄乡健康互助协会 10、隆尧县地坤农产品蔬菜协会 11、隆尧县足球协会 12、隆尧县魏家庄镇新农村综合发展合作协会 13、隆尧县北楼乡周张果品协会 14、河北隆尧第一中学教育发展促进会 (二)对2017年度、2018年度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年...
隆尧县人民政府 关于企业投资“承诺制”项目承诺情况 公 示 (远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大口径闸阀、碟阀项目) 远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大口径闸阀、碟阀项目,经县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办公室审核,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县承诺制领导小组批准纳入“承诺制”管理程序。...
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启事 加强网络安全知识技能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是维护网络安全的重要前提和基础。...
隆尧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贫困户政务信息公开公告 根据《河北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和动态调整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冀扶贫脱贫〔2018〕2号)文件要求,对全县拟定的贫困户7户 23人和贫困户家庭成员新增34人,经县编办、交警队、住建、审批局等有关单位进行农户情况检索,同意将张顺明等7户23人确定为贫困户,并将孟金玉等34人纳入贫困户家庭成员,现予以公告。...
根据邢台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定就业岗位的通知》(邢人社发〔2019〕18号)“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之规定,结合征求隆尧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隆尧县发展和改革局、邢台市生态环境局隆尧分局等相关部门意见,经初审,隆尧县第二批1家企业符合返还失业保险费相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