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浙江海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许可公告 单位名称/申请人:浙江海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黄海生 你(单位)于 2015年11月24日提出的Ⅱ类医疗器械产品延续注册申请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1506978)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浙江海圣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绍兴袍江工业区; 生产地址:绍兴袍江工业区;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麻醉呼吸管路; 规格型号:MGC-1.0、MGC-1.2、MGC-1.5、MGC-1.8、MGC-2.1、MGC-2.4、MGE-1.0、MGE-1.2、MGE-1.5、MGE-1.8、MGE-2.1、MGE-2.4、HGC-1.0、HGC-1.2、HGC-1.5、HGC-1.8、HGC-2.1、HGC-2.4、HGE-1.0、HGE-1.2、HGE-1.5、HGE-1.8、HGE-2.1、HGE-2.4、YG-0.12、YG-0.15、YG-0.18、YG-0.21、YG-0.2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016年6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