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部署,更广泛地动员社会慈善力量,依法有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倡导全县慈善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动员社会力量、汇聚人民群众爱心,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采取捐款捐物等有效措施,对湖北省武汉市等疫情严重地区及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支持,协助党和政府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并做好后续相关工作,为我县、我市乃至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贡献力量。 二、我县慈善组织为疫情防控工作募集的资金,由太原市娄烦县慈善会接收,除定向捐赠外,县民政局将根据县委、县政府的部署统一调配,并将依法依规公布捐赠接收和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的监督。 三、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募捐方案报送县民政局备案。慈善组织要依法依规开展募捐,定期公布捐赠收入和支出明细,确保信息长期可查询,并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的监督。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依法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开展公开募捐活动。 四、县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下,依法有序参与疫情防控;在疫情应对响应终止之前,原则上不派工作人员、不发动组织志愿者进入疫区严重的地区。做好捐赠款物的数据统计和汇总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对捐赠工作的关切;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指导有关组织按照募捐方案使用捐赠款物,保障社会爱心切实用于疫情防控工作。 五、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参照上述要求执行。 六、太原市娄烦县慈善会接收捐赠的银行账户信息和联系方式: 接收捐赠户名:太原市娄烦县慈善会 银行账号:17010104003315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山西娄烦县支行 捐赠方式:银行转账 联系电话:0351-5321428 联系人:段改风 15333007998 赵晓红 13015476868 通过银行转账捐款时,请在附言栏注明“抗击新型肺炎”,并注明捐赠单位准确全称、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以便开具和邮寄捐赠票据。
娄烦县民政局 2020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