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 按照《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司办〔2019〕53号)、《太原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办发〔2019〕22号)及县领导批示要求,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梳理确认工作。经征求县委编办意见,梳理确认县级行政执法主体18家,现予以公布,名单如下: 县委机要保密局、县档案局、县公务员局、县新闻出版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娄烦镇人民政府、静游镇人民政府、马家庄乡人民政府、杜交曲镇人民政府、天池店乡人民政府、盖家庄乡人民政府、米峪镇乡人民政府、庙湾乡人民政府 2020年4月2日 娄烦县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