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

2019-08-14 08:00:00 来源:太原市娄烦县政府 作者:娄烦县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务信息管理等政务改革和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及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开展全县政务改革和管理有关重大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研究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各部门落实县委、县政府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政务改革举措。

(三)负责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制定审批服务运行评价标准,建立相应考核评价机制。负责优化简化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流程,梳理编制公布“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事项清单,对政务服务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规范政务服务行为。负责推进“最多跑一次”、“一次不用跑”改革。

(四)负责组织推进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县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工作。负责县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县改革部署,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机构集中,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五)负责统筹指导、协调、监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购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负责县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工作,拟定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制度、规则。负责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目录整合建设和管理全县统一的综合评标专家库。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建设。负责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六)负责制定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标准体系,清理规范中介服务事项和机构。负责对进入县级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建设全县中介服务网上交易平台。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全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端延伸,实现政务服务“智能化、自助化、移动化”。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县、乡(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等工作。

(八)统筹推进全县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体系建设。负责整合各类监管信息资源,汇集全县监管部门监管业务结果数据。负责对县政府有关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工作的行政效能监察。承办、转办和督办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投诉举报,组织开展绩效考核。

(九)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政务大数据发展应用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全县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推进全县政务信息系统集约建设运行维护、政府各部门业务协同和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建立完善数据开放平台和相关制度、标准体系,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利用。承担“政务云”平台建设,建立“政务上云”制度、标准体系。统筹管理县级政府部门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和资金。

(十)承担县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与县委编办有关职责分工。县委编办负责组织推进和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统筹协调权责清单管理和执行情况监督。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配合推进和完善权责清单制度,具体承担县级权责清单梳理规范、动态调整等相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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